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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多了单位没给上保险,加班休息没按劳动法,可以仲裁补偿吗?
3年多了单位没给上保险,加班休息没按劳动法,可以仲裁补偿吗? 本单位是一个私人洗浴性质的商务酒店,上班3年半以来没给上社保,前一年三班倒一个月四天休;后来裁员两班倒三天休,上12个小时,超出部分一个月补助400元,劳动合同一看就不合法让我们签个名就收起来了,我们保留了部分工资条,考勤卡,住宿证,还有单位给我们工资卡里面打过钱等等。。请问我们可以就保险8小时外加班补助,周末休息补助等提起仲裁,要求经济补偿呢?求教法律咨询给予帮助。
2014-05-31 10:36 151179……(北京-朝阳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4-05-31 10:39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陈晓云律师  2014-05-31 10:43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补交保险
3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4-05-31 10:50
你好,可以要求单位缴纳保险,发放加班费等,可以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4 怀向阳律师  2014-05-31 14:33
你好,你可以要求单位缴纳保险,发放加班费等,如果与其协商不成,你方可以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5 孙新律师  2014-08-05 16:11
您好,可以要求补偿。关于加班:《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上班时间需要符合法律规定,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超出部分是加班,你可以要求加班费。


关于补缴保险: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日开始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如果单位没有缴纳保险未超过1年的,那么员工可以要求补缴;未缴纳保险超过1年的社保局就无法办理补缴了,员工只能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经济补偿。《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保险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个人实际工资基数按照以下比例缴纳,可供参考: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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