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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工资问题
病假工资问题 于2006年1月加入目前就职的公司,2010年3月被公司派往外地长期出差,2010年10月怀孕后,公司经理认为我不适合出差工作,让我回唐山(签订合同的分公司所在地即本人户籍所在地)休息,请问,公司按照当地最低工资的80%发放工资是否合理?
2010-11-09 11:35 gaojia……(河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艳律师  2010-11-09 17:54
不合理。应该保证你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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