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无当地施工资质,无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劳动纠纷劳动部门受理后怎么解决 我是朋友介绍,在一个建筑总承包施工项目做介绍总工。工作整3个月,初2个月老板很满意我的工作,签发了项目技术负责人任命书并将他现场办公室钥匙交予我保管。第3个月后期,开始请外面人员在工地查施工中的材料使用情况、技术方案编制情况、均未找出问题。最后因为资料员漏发一个变更图纸,为借口辞退我,并扣发部分工资。我已经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解决。五天了没有结果,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请各位帮忙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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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5 13:33 142486……(陕西-西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书正律师 2014-05-25 13:43
应该给劳动报酬的。
2 康治斌律师 2014-05-25 14:20
耐心等待处理结果,准备开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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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5-25 19:28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5-25 22:00
对催催劳动监察部门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5-26 17:25
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是百年大计,来不得半点的造假,资料员漏发变更图纸,,你是项目负责人肯定有责任的。至于你申请仲裁,就等待通知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