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做,完全就是员工的错吗? 我有个朋友在一家公司上班也是没有签合同,人员调动也很大,在加盟店里上班,公司让加盟商每个月打三千给公司,然后公司只发给他们一千,后来加盟商知道了,就不想和公司合作,让他们跳槽和公司断绝关系,和她签合同并交押金,她就不打钱给公司,他们都做了一个月了,也不想干了,又怕拿不到工资,三人从店里各拿了伍佰块钱就走了,他们想过辞职,可很难,即便同意你辞职也不会发压你的二十天工资,他们知道这是违法的,可好多员工都是拿不到工资,一气之下就拿了店里的钱,我想问的是他们的行为要付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谢谢!
2010-11-07 19:04 ZuC3569(江苏-南京)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余成虎律师 2010-11-07 19:28
欠薪是公司不对,但是员工不能自己拿公司的钱,有可能会构成侵占、盗窃刑事犯罪,尽快和公司沟通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0-11-08 10:58
未发工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主张,擅自拿公司的钱则涉嫌构成职务侵占或盗窃、挪用等刑事犯罪,如需进一步帮助可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