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原公司离职,并未签署过劳动协议和保密竞业协议,就算签了也没有提到支付我经济补偿金这一条 从原公司离职,并未签署过劳动协议和保密竞业协议,就算签了也没有提到支付我经济补偿金这一条,离职后有把那边的客人带到现在单位做同类型产品,现在原单位知道了,要求我赔偿他们的损失,我想问如果要打官司我的胜算大吗?
2014-05-20 22:28 微信用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周俊岭律师 2014-05-20 22:47
如果没有签过竞业限制条款,单位是不能要求你赔偿的。如果签的有,就比较麻烦了。《劳动法解释(四)》第八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见,如果用人单位若三个月未支付你经济补偿的,你可以提出解除竞业限制,否则竞业限制仍然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