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密协议 我2011年入职一家外资企业,入职后签订的有合同、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合同中注明了每月工资中的10%为保密津贴;2013年9月合同到期又和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用工合同,现在想辞职去同行业工作,公司以签订保密协议为由要我一年内不能去同行业工作,还承诺离职后会每月发放我现在工资的三分之一作为补助;想咨询下如果公司每月都按他们所说的给我保密补助了而我还是去同行业工作了,我需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2014-05-14 22:34 leesa1……(江苏-苏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4年05月14日 22时39分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马恩杰律师 电话:15250058331 2014-05-15 08:53
关键是否给你补偿?
否则无效
否则无效
3 110网律师 2014-05-14 22:40
你好:要承担违约责任
4 110网律师 2014-05-14 23:37
根据你的陈述,是属于对你进行竞业限制的约定,若公司在你离职后能够按约发放补偿,你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否则可能涉及违约。但具体的条款内容是否合法,建议你找律师面询为宜。
5 110网律师 2014-05-15 09:54
您好,具体要看保密协议的约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