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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领导以没交接清楚不签字,不让走
合同到期,领导以没交接清楚不签字,不让走 我是一名仓库管理员,我合同是签的三年,2011年5月9日到2014年5月9日到期,可是今天已经11号了,领导不签字不让走,说我没交接清楚。而且我在三月份已经提出合同到期不续约了,领导知道这件事,中间过了一个月才把人弄来,我所管理的东西有8000多项,他说不交接完不让走,到4月底才把人弄来,不到十天让我把所有的都交接清楚,我算了下怎么也得一个月才能完成交接,而且我们公司得有各个部门领导签字才可以办理手续。人事已经说过了9号就不用来了,来了也不给钱,可我们领导非让我来,说如果他不给我签字,我就走不了。请问我不去上班有什么法律上的影响吗?
2014-05-11 13:30 daxu21(辽宁-大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毛健民律师  电话:13624983548  2014年05月11日 13时48分
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即可。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4-05-11 13:55
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5-11 14:01
可以仲裁的
4 110网律师  2014-05-11 13:34
可以申请仲裁的。
5 罗远水律师  2014-05-11 13:37
你可申请劳动仲裁
6 王军律师  2014-05-11 13:43
你们公司与你是否办理了合同终止的手续。你工作三年,可以要求三个月工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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