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发出去的货出了质量问题是否由员工赔偿 公司吧我给炒掉了.理由是没有达到他的标准.而且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我要求公司赔偿我的损失.根据法律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起应该给与双倍工资..老板也答应赔偿.但是他说发出去的货出了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我来赔偿.请问这合理么?有什么法律依据么..本人觉得你货已经发出去了.就跟员工没什么关系了不是么?求大神帮忙啊~
2014-05-09 17:15 caonim……(广东-佛山)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电话:13925083225 2014年05月09日 17时24分
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一年的仲裁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 钱亚芳律师 2014-05-09 17:17
这需要看你是否存在重大过失。
3 张书正律师 2014-05-09 17:18
不是你造成的,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4 张勇律师 2014-05-09 17:19
到劳动局依法提起劳动仲裁。
5 110网律师 2014-05-09 17:31
由公司赔偿除非重大过失或故意。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6 在线律师 2014-05-09 17:31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7 110网律师 2014-05-09 17:43
不需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