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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和我续签合同了,之补给三个月的工资对吗
公司不和我续签合同了,之补给三个月的工资对吗 我在一家超市工作了七年,期间公司与我一年签一次合同,(之中也有签过两年的、三年的,还有一年签过好几次的,都是重复签的),签完后又不给我合同书。在公司工作这么多年,公司只安排我一周休一天,节假日停休,更别提三薪了,我现在什么都没有,没有合同、没有考勤记录,一切能证明我的东西公司全都没给过我。现在公司通知我11月30日我的合同到期,公司不再和我续签合同了,幷只补给我三个月的工资,其他什么都没有,这样对吗?我应该怎样做?
2010-11-03 19:20 wangsh……(北京-朝阳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0-11-03 19:41
你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和补缴保险。
2 孙新律师  2010-11-03 20:17
可以协商确定
3 孙新律师  2010-11-03 20:50
合同到期单位不同意续签的,应当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你的情况需要考虑你是否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如需要可与我联系。
4 孙新律师  2010-11-03 20:52
除了公司提出的三个月工资的补偿之外,你还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保险、支付加班工资。
5 孙新律师  2010-11-03 20:58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6 赵江涛律师  2010-11-03 23:46
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和补缴保险
7 李建成律师  2010-11-04 10:00
可以支付经济补偿金,可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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