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和法人的问题,自己会不会受伤害,然后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伤害 因为我现在上班的地方,曾经是我的一个恩人,因为他是台湾人,他想在上海,准确说想中国申请一家上市公司,但是法人是她的前妻,他只是借我和同事的身份证申请,也把我们融入到股东当中,也就是说用我们的身份证申请公司,我们不需要投资,但是他还说,可以和我们签订一个协议,比如说以后公司成功了,上市了,以后资金多了,或者失败了,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我们不想继续签约了,可以撤股,可以签订一个时间协议,那我想请问,我需要签订一些,什么协议,可以让我们是安全的,不影响到自己的以后发展。我们以后不需要付一些法律形式责任问题
2014-05-08 13:53 alllik……(上海-闵行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唐政律师 电话:13917690418 2014-05-08 14:00
还是对你们风险过大
2 李仁红律师 2014-05-08 13:59
这个方面是有问题的,一般来讲,可能只是你们准备垫底的一种安排。建议否定比较好。如果确需如此的,你们可提出律师介入。详情可联络到。
3 姚艳艳律师 2014-05-08 14:25
有一定风险,具体协议可委托律师起草
4 110网律师 2014-05-08 19:04
最好的方式是不参与。若他滥用公司独立法人资格、股东有限责任,就有可能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你们之间的协议也因此无效。 我的补充: 2014-05-08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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