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家私人加工鞋厂做了1个月就没做了,我向厂方提出辞职,厂方不批准还说要做3个月才能辞职 我在1家私人加工鞋厂做了1个月就没做了,我向厂方提出辞职,厂方不批准还说要做3个月才能辞职,请假1天拖3天工资,加工鞋厂没有营业执照,向劳动局投诉,劳动局要我向工商局举报,可是举报了也没用,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4-05-06 17:34 短信用户(福建-莆田)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4-05-06 17:49
你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2 李德力律师 电话:18100599261 2014-05-06 17:56
如果这样可以以雇佣关系起诉报酬,但是成本偏高,建议还是要求劳动局及工商部门出面处理
3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4-05-06 18:07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 罗建华律师 2014-05-06 17:38
走法律程序。
5 陈晓云律师 2014-05-06 18:29
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辞职并无经济补偿,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6 110网律师 2014-05-06 19:15
你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7 110网律师 2014-05-18 09:54
可以直接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