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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不符能与公司解除无固定期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吗?
岗位不符能与公司解除无固定期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吗? 09年签订的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明确岗位是品管股高专,但合同3月签订后5月份公司就在没有任何通知协商的情况下直接出公告将我降职为车间工人并变相降薪(浮动奖金调整为固定补贴里),因当初签订的是无固定期合同,至今没有与我协商变更合同及补充调岗协议;事后我多次找公司领导沟通给予说明原因,一直敷衍忽悠我说会给我个合理交代和安排,随着时间越拖越久我现在也越来越看清公司的目的其实就是想变相的逼我自己离开公司,到时候公司可以不用补偿一分钱,现在随着家庭生活的压力越来越大我实在不想在这个公司这个岗位这么混下去了,但是毕竟做了15年了,希望跟公司解除合同并能获得这个15年的补偿,不知道可行?如何做?希望热心的好律师能指导帮助;谢谢了!
2014-05-06 16:27 jkjkfs(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5-06 16:30
这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2 孙新律师  2014-05-06 16:37
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建议你通过劳动仲裁解决矛盾。
3 张向锋律师  2014-05-06 16:40
员工主动辞职,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情况,没有经济补偿。
4 陈晓云律师  2014-05-06 21:36
有权解除并要求经济补偿
5 110网律师  2014-05-07 10:34
1、如果你已实际到车间工人去做了,视为你同意变更;如果你不同意的,可以要求恢复原来的岗位。
2、只有存在克扣工资的情况,才可以单方解除并要求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有12个月封顶);单方解除有风险,建议谨慎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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