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计应村干部要求将合同的签字日期改动,谁需要负责任? 我村现任会计,是大概一年多前上任,前任会计已故,在一年前左右,新会计刚上任不久,有一份土地合同,国土局批发在2013年,但村里签的土地合同在2009年,新会计询问村干部,村干部一致要求新会计将合同日期改为2013年,此事被披露出来了,谁应该对此事负责。
2014-05-05 14:04 GHMA(广东-汕头)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5-05 14:18
这是要负责的
2 孙新律师 2014-05-05 14:28
看是否造成后果,损失,如果没有,无需承担责任;如果因此造成损失,村委会承担责任后,再由责任人承担责任。
3 陈晓云律师 2014-05-05 15:01
实际签订合同的人负责
4 孙新律师 2014-05-05 15:11
你好,应当由签字的人。
5 赖贺明律师 2014-05-05 16:07
如果造成了损失,由签名的人及负责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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