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属于别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代签,我需要付担保责任吗 2009年我答应为我朋友在农村信用社担保借款,当时给他提供了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工资存折复印件和工资收入证明,后我了解到他信誉度不好,欠的帐比较多,我就反悔了没给他担保,但他用我的资料在信用社办理了贷款业务,个人借款合同上代签了我的名,现在这笔款他没有还,信用社起诉法院我为第二被告,像这种情况我本人没有在合同上亲笔签字和按手印,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如果我不需要承担责任,信用社已经向法院起诉我了,我要怎么应对?
如果我不需要承担责任,信用社已经向法院起诉我了,我要怎么应对?
2012-10-24 09:34 秋天的童话1(云南-昭通)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国权律师 电话:13939759425 2012年10月24日 09时39分
你好,非本人贷款的无须你来承担还款责任。可以申请做笔迹鉴定,既然信用社已经起诉,应积极应诉答辩。
2 朱君秀律师 2012-10-24 09:40
答:以此为由抗辩。
3 110网律师 2012-10-24 09:42
申请笔迹鉴定,请律师积极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