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省驻穗单位人员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广州市有具体规定了吗? 广州市已于2009年2月发出了《关于解决广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问题的若干规定》,其中规定中央、省驻穗单位人员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奖励政策执行。目前,在省里政策已确定的情况下,广州市还需根据省的政策,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关于这两类人员的奖励方案。因此,中央、省驻穗单位人员应按照广州市下一步的具体规定执行。请问时间已经过去将近2年了,有具体规定没有?至今街道计生办还不知道如何操作。
2010-11-01 21:30 zGF6512(广东-广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0-11-15 19:55
有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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