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工伤赔偿法律咨询
工伤赔偿问题
工伤赔偿问题 我是兼职,在公司上班时间上班地点因工作原因,左手虎口划伤。在成都4医院(春熙路南口)缝了4针。公司薯片没有工伤赔偿,只报销医药费。请问我要用什么样的方式和方法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2014-04-30 17:30 xiangs……(四川-成都)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黎炜律师  电话:13629014773  2014-04-30 17:33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没有构成伤残,保险医药费并且发放工资,就可以了。如果构成伤残,就可以要求按照伤残享受工伤待遇。
2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4-04-30 17:58
您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4-30 22:28
这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
4 孙新律师  2014-04-30 17:39
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的。
5 何青超律师  2014-04-30 18:15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协商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6 李小利律师  2014-04-30 18:42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仲裁。
7 陈晓云律师  2014-04-30 20:20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确定。
8 陈爱洲律师  2014-04-30 20:23
你好,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9 110网律师  2014-04-30 20:56
您应当及时去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10 江珍来律师  2014-05-02 09:36
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相关法律问题
无写入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