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不二理原则 判决是一年前作出的,公告送的,早已生效。
我申请执行但找不到公司了,公司状态是被吊销,
(1)我想变更申请执行公司股东可以吗?
(2)法院让我重新起诉,是不是有违一事不二理原则?
我申请执行但找不到公司了,公司状态是被吊销,
(1)我想变更申请执行公司股东可以吗?
(2)法院让我重新起诉,是不是有违一事不二理原则?
2010-11-01 15:05 Q171297501(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0年11月01日 15时41分
申请变更执行主体即可.
2 赵江涛律师 2010-11-01 15:18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3 110网律师 2010-11-01 15:22
1、变更申请直接执行公司股东没用法律依据;
2、重新起诉有违一事不二理原则;
3、执行被吊销执照的企业,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对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进行清算。清算组对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清算,必须依法的规定进行,执行人员对清算组的工作要进行监督,一旦发现清算组未尽心尽责或违反有关规定的,应及时纠正。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发现经营管理人员侵占企业财产的,要依法追回。构成犯罪的,应向侦查机关报案并申请追赃。
2、重新起诉有违一事不二理原则;
3、执行被吊销执照的企业,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对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进行清算。清算组对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清算,必须依法的规定进行,执行人员对清算组的工作要进行监督,一旦发现清算组未尽心尽责或违反有关规定的,应及时纠正。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发现经营管理人员侵占企业财产的,要依法追回。构成犯罪的,应向侦查机关报案并申请追赃。
4 孙新律师 2010-11-01 16:00
如果没有经过合法的注销程序,可以申请法院变更执行主体并对股东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