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起诉, 是否属于一事不二理 二审终审判决: 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对方不履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说判决不具备执行条件, 建议另行起诉.
现在已经再次起诉,法院已经受理! 原一、二审诉求:继续履行协议, 这次起诉诉求:对方交房.
这次起诉是否属于" 一事不二理"范围?
现在已经再次起诉,法院已经受理! 原一、二审诉求:继续履行协议, 这次起诉诉求:对方交房.
这次起诉是否属于" 一事不二理"范围?
2010-03-16 13:08 upc_20……(山东-济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3月16日 15时13分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是否该涉案房屋属履行不能,若如此,再起诉应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再以原诉求起诉的,对方亦会提出异议,且浪费时间,没有实际意义的!
2 110网律师 2010-03-16 13:11
哪个法院能说出这种没水平的话,执行不了是另一回事,但怎么可能再以同一事由再次提起诉讼呢。
3 110网律师 2010-03-16 13:22
这根本就是两码事
4 110网律师 2010-03-16 13:30
有点怪,可不可以把判决的内容发上来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