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劳务纠纷
劳务纠纷 本人于7月中旬进入公司实习并在8月中旬通过正式合同考核,其公司承诺将于8月底签订劳务合同(劳务派遣),一月过去却迟迟未签,本人因个人原因于9月底辞职,并未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因该公司是下月25号之前结算本月工资,也就是本人9月工资应在10月25日之前结算,本人去银行查账户时却未结余本人,被告知要办理离职手续才能结余工资,(在此之前该公司都未有人告知这一情况)本人现在在外地,短期之内都不能回四川.我很纳闷,我未与之签订合同,为何还要办离职手续.这样就可以拖欠我应得的工资吗?
2010-10-31 18:04 tuy2542(四川-成都)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都燕果律师  2010-10-31 18:42
鉴于案件情况复杂,回答时难免不足,建议直接来电咨询,以便为您做全面解答。 
2 喻远军律师  2010-11-01 08:48
有权申请进行仲裁。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