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急急急!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公司已经五个月不给发工资了,我作为公司的出纳,把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章什么的拿走,只是想以此要回我的工资,这样做犯法吗?我就想知道犯法吗?具体有什么规定?谢谢啦.万分感谢。如果不犯法,我就打算这么干了。这公司太气人了!
2010-10-29 15:24 ALW9628(山东-淄博)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0-29 16:05
有可能涉嫌盗窃罪,再说你拿走了,公司也可以再补办,对公司没什么影响,倒是你把关系弄僵了,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你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