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公司把我先待岗三个月,然后不合格为名辞退,这样有赔偿吗? 我在这个单位已经做了5年,公司近期竞岗,我落岗之后成了待岗人员,只支付我基本工资,可是我的合同是2010年三月份才到期,不知道这样算不算违反合同法,有赔偿金吗?而其公司近期还出了一个规定,周末不准休息,加班,可是我们公司加班从来没有加班费,,可是就这样也没有人敢反抗,因为领导说他说的算。大家都害怕丢工作,谁也不敢多言,只能认命!请帮我想想办法吧!
2009-03-01 11:21 小添屎(山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3-01 11:53
属于公司违法,你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赔偿。
2 舒瑜律师 2009-03-01 12:11
可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及解除合同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