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解雇员工,并办理解除合同时拒绝结算工资、佣金等劳动收入 我是2007年10月25 进入公司,08年10月转岗做销售人员,到现在工龄是3年零几天,至今公司以我不诚实为由解雇我,公司欠7月-10月的佣金没发,但是现在的佣金一分不给我,先要我办离职,等到交房时发放。我不办,公司说开解聘通知单你就不用来上班了,就算上班你的考勤也不会计入工资里,这样合法吗,我走可以,我得拿到我的佣金,补偿金,和我每月佣金留存的10%,请问怎么样维权,除了上述应得的收入外,还能要求公司补偿什么。
2010-10-30 14:28 陈S(北京-海淀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赵江涛律师 2010-10-30 15:50
可以仲裁维权
2 孙新律师 2010-10-30 16:32
不合法
你可以向公司要求劳动赔偿金、佣金等各项工资收入
你可以向公司要求劳动赔偿金、佣金等各项工资收入
3 孙新律师 2010-10-30 16:58
搜集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支付拖欠的佣金和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赔偿金。
4 陈晓云律师 2010-10-30 18:06
1、不合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除了佣金及佣金留存,你还可以要求工资及工资的经济补偿、赔偿金,赔偿金为2倍的补偿金。
2、除了佣金及佣金留存,你还可以要求工资及工资的经济补偿、赔偿金,赔偿金为2倍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