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职与违约金 您好!我08年12月份与单位签定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工作不满一年,若离职,需向单位缴纳所剩月 300多元/月的违约金,请问若我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离职,还需不需要缴纳违约金?另外与单位签定合同时,单位把所有合同都留下了,没有给我,这有影响吗?
2009-03-01 10:06 playbo……(河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光泽律师 电话:13941665139 2009年03月01日 10时26分
只有两种情况可以约定违约金,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二是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如果属于上述两种情况,你应当支付违约金。如果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不可以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应当给你一份。
劳动合同应当给你一份。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3-01 12:12
应当按培训费支付违约金。
3 110网律师 2009-03-01 10:12
1 需要缴纳,2 应给你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