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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 本人2002年入职广州某物业有限公司,(2005年更名为广州市XX物业有限公司)工作至现在,共8年零8个月。2008被提升为主管, 2010年1月签订劳动合同,2012年1月到期,实际工作8年.。今年本公司换总经理,我被调至公司创造的培训部任主管,三个月后,又要求我去其他公司工作,我拒绝,公司便让文员口头通知我说是旷工。
本人在职期间,公司在2004年买过一个月社会保险,且不能在网上查到,今年7月第一次调职才给本人买社会保险,至现在买了三个月,未依劳动法给本人购买保险。
公司对本人的调岗及工作地点变更是以命令形式进行的,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变更手续,
按劳动合同约定本人在职期间,公司每年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
2010-10-29 17:37 HJXBYD(广东-广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0-11-13 10:30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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