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 我在公司做了一年多,公司未与我签劳动合同,去仲裁委员会审请仲裁,但公司拿出一份保密协议书说是劳动合同,但没有一式两份,也没有劳动合同规定的必备条件,也没有劳动局签证,仲裁判我输,请问这合理吗?我可以担起上诉吗?法院会维护我们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吗?
2010-10-28 00:41 邓丽丽(广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丁自勇律师  电话:13138660408  2010年10月28日 11时57分
你好。如果“保密协议”具备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条款,也算是劳动合同。不给劳动者一份不是法定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要件。你可以与律师面谈,让律师看看是否裁决合法。
2 易明律师  2010-10-28 10:08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 110网律师  2010-10-28 13:51
   不服仲裁可向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