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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特别约定的违约金
合同中特别约定的违约金 公司性质是造价事务所。公司给每位新员工的合同都有特别约定和违约责任。烦问这特别约定和违约责任合不合法,能否引那些条例驳斥?
特别约定: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连续工作满五年,乙方按其在甲方工作的工作年限按每年一万元标准向甲方支付培训费。
违约责任:若乙方上一年度在甲方单位工作不满一年或乙方假如甲方工作,乙方应按人民币三万元整支付违约金。
希望有能驳斥的点及法律条例,不希望只说约定违法了事。谢谢
2014-04-20 11:00 欲说欲忘言(安徽-安庆)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4-20 11:04
这是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
2 姜万东律师  电话:18156022198  2014-04-20 14:49
违约金不合法,培训费要看是否真实存在。
3 何翠主任律师  2014-04-20 11:10
培训费可以支付,违约金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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