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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纠纷
劳动报酬纠纷 我在公司连续工作20个月左右,合同只签订到2014年2月28日,没有找我重新签订合同,现在还在公司工作,也没有书面通知解约。原来我的工资是按年薪制分月发放,预留部分年底补齐。现在公司取消年薪制,按岗位级别发放。工资待遇明显减少很多,我想辞职,并且要求公司把1、2、3、4月份的工资依旧按照年薪制时的方式结算,我的要求合理吗?公司不照以前的方式发放,属违约还是违法?
2014-04-16 15:00 chenge……(湖南-长沙)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周振文团队律师  电话:15802645148  2014-04-16 18:43
如果到手工资无故减少了,属于违法,可以理解为克扣工资,。
2 张  静律师  2014-04-16 15:01
建议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3 何青超律师  2014-04-16 15:08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 孙新律师  2014-04-16 15:10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5 陈松祥律师  2014-04-16 15:19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6 110网律师  2014-04-16 20:26
你好,你的要求属于合理要求,你可以辞职,要求对方补发工资和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等等
7 110网律师  2014-04-17 16:46
不合理,公司的行为既是违约也是违法,可以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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