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的,这种情况可以辞退工人吗? 因开业前急需招人,在招聘过程中,有一个女孩,用了一个身份证复印件入职,但用了两个月后,她又拿了一个二代身份证来,说,这才是她的真实身份。其中我们的试用期是一个月,但她的表现一般,未得到转正,未签劳动合同,现在我作为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她吗?
2009-02-27 10:39 李小梅(广东-梅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2-27 11:17
可以解除会劳动关系,应当给予补偿。
2 110网律师 2009-02-27 10:40
可以辞退她。
3 110网律师 2009-02-27 10:51
“用了一个身份证复印件入职”“又拿了一个二代身份证来”,是不同的身份证?那么不诚信的员工依法可以辞退。试用期工资按照实际上半天数结算。
4 110网律师 2009-02-27 13:42
如果是不同的证件,可以考虑辞退她.
5 110网律师 2009-02-28 12:20
试用期内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实际工作天数结算。
希望你的问题得到解决,如需详细咨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
何海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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