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后如何尽快得到解决与赔偿 我妈妈跟对门发生口角,对门把我妈妈打晕,视力一个0.6,一个0.2,脸部打肿打青,鼻子下一道很长的划痕,大概0.4cm,对方不承担医药费,派出所一直没给解决,说调查调查,报案已经十多天了。法医说三个月后再查视力,请问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打人不能白打吧,怎样让这件事尽快得到解决?谢谢!
2014-04-09 10:20 shanli……(河北-秦皇岛)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4年04月09日 10时29分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其进行民事赔偿的。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4-09 10:33
这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3 张 静律师 2014-04-09 10:22
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4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4-04-09 10:34
你好,可起诉要求赔偿。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