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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房屋买卖
商铺房屋买卖 你好,请问在进行商铺房屋买卖时,卖方提供房产证等手续,买方一次性用现金支付清费用。没有做房产的过户,只是用公证的方式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还需要什么资料。如何避免今后发生问题
2010-10-24 18:33 竹林枫(新疆)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0-24 19:33
有法律效力,但不过户依然有风险。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0-24 20:18
你好!
   “没有做房产的过户”房屋产权在法律上还是人家的,不是你的。你最好办理过户手续。
    公证只能 证明你们间有买卖关系。
3 杨志成律师  2010-10-24 22:21
根据我国《物权法》
第六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像您所说的这种情况,不会发生物权上的效力,公证文书只不过是一份证明力较强的证据,如您所采取的措施,并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建议及时办理过户登记,不要因小失大。
4   2010-10-26 10:00
不动产以登记要件为效力,只是说明你们合同是有效的,但房屋产权不一定是你的,建议及时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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