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女儿是否有分割财产权利?前妻女人以结婚四十,从未尽到女儿赡养义务 我父亲在与我母亲结婚之前有过一段婚姻,前妻有两女儿。大女儿随母亲走。小女儿跟随我父亲。前妻离婚之时财产以分割,大女儿跟随前妻户口。前妻与我父亲离婚已有30余年。期间并无往来。今年我父亲意外死亡。所得赔偿,还有父亲那份遗产。前妻与她大女儿是否有索要权利?(父亲死亡之时,所有丧葬费用,他们分文未拿。父亲前妻以再婚,大女儿也有四十。父亲生前口头说过财产不留给大女儿,可是由于父亲是意外死亡。)但是在前妻与我父亲离婚时已经分得财产, 中间与我父亲已有将近30年没有来往了,也从未尽到女儿赡养义务。后来的大部分家业也是我父母所置办的
2014-04-02 16:23 gemma1……(辽宁-沈阳)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4-04-02 22:21
大女儿有继承权。
2 孙新律师 2014-04-02 16:26
你好,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3 梁志律师 2014-04-02 16:31
女儿有继承权。前妻没有。可主张少分或不分。
4 孙新律师 2014-04-02 16:39
请您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5 张俊杰律师 2014-04-02 16:50
女儿有继承权。前妻没有。可主张少分或不分。
6 110网律师 2014-04-02 16:58
你父亲的前妻没有继承权,但是女儿又继承权。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或者尽赡养义务较少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7 110网律师 2014-04-02 20:08
女儿有继承权。前妻没有。
8 张世杰律师 2014-04-03 07:07
大女儿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