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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纠纷
劳动工伤纠纷 本人于2013年10月9日,同南昌市印刷四厂签定劳动合同,同月11日开始工作。2013年10月18日凌晨上晚班时被印刷机将右手中指和环指压损,当晚是送往了新建县人民医院止血,当日上午10时左右转往南昌市第六医院治疗。但我想申请工伤认定,工厂不同意我做工伤认定,也不帮我加盖公章。劳动合同签定时只有一式一份,没有给我,复印劳动合同也要他们加盖公章。市劳动仲裁处须要得我一样也出示不了,问能有什么方法一次性补偿。
2014-04-02 11:20 min220……(江西-南昌市)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年04月02日 11时23分
你可以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比如证人证言,有单位盖章的押金条等。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4-02 11:24
这是可以协商的
3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4-04-02 11:22
你好,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的,可自己或由近亲属申请。
4 孙新律师  2014-04-02 11:35
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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