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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至2009年12月公司没给上保险应该怎么补偿
2008年7月至2009年12月公司没给上保险应该怎么补偿 2008年7月至2009年12月公司没给上保险应该怎么补偿
2014-03-31 23:12 短信用户(北京) 已有 1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3-31 23:13
这是要按照保险合同支付补偿的
2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4-04-01 11:15
您好
可以要求公司补缴
协商不成也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3 怀向阳律师  2014-03-31 23:25
你好,可要求用人单位补交,如果无法补交,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4 李建成律师  2014-04-01 07:11
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5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4-04-01 07:25
可以要求补缴,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6 李同红律师  2014-04-01 08:39
你好,可以要求补交的.
7 孙新律师  2014-04-01 08:47
可以要求补交!
8 孙新律师  2014-04-01 08:48
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9 孙新律师  2014-04-01 08:54
可以赔偿,按照北京市的规定计算。
10 110网律师  2014-04-01 09:38
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不能补缴折合货币发放
11 孙新律师  2014-04-01 10:02
你好,可以要求补缴,如果已经不能补缴的,咨询的当地的社保局或者劳动监察大队相关补偿标准。
12 常路律师  2014-04-01 11:34
可以到劳动稽查部门投诉,要求补缴或相应经济补偿金;
五险一金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下比例可供参考: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住房公积金一般是个人企业是10%,有的企业是12%。
13 王艳玲律师  2014-04-01 14:01
可以要求补缴或给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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