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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的赔偿
劳务派遣的赔偿 09年10月底我是在A公司面试后上班的,但A公司不直接和我签劳动合同,而是签的B公司(我和B公司从没有接触过,都是人事经理在操作合同的相关事宜),与B公司签的是2年期的合同,在10年5月30日A公司以经营不善倒闭为由将所有员工辞退,包括人事经理等,结果是我们只拿了5月的工资,其他赔偿款等都没有,公司说要赔偿款就去问仲裁要,而且离职手续什么都没有办过,B公司也没有让我办离职手续。然后打电话问B公司,B公司答复会帮着向A公司讨要拖欠员工的赔偿款,但直到现在也没有讨回,所以到现在为止,我还是一份钱都没有拿到。那现在我是可以仲裁A公司还是B公司?可以要求哪些赔偿款呢?这几个月的无工作期的工资可以要求赔偿么?赔偿标准又是什么呢?
2010-10-22 21:53 xy_32(上海-闵行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0-22 22:15
1 可以列两个公司为被申请人,2 依据你的工作年限和月薪,3 约一月工资补偿
2 110网律师  2010-10-22 22:38
可以将它们都告上
3 李军律师  2010-10-23 09:47
如果是劳务派遣,那么可以将AB公司作为共同被申请人;
劳动关系解除的话,涉及补偿或赔偿问题,具体要看解除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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