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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导致交通意外死亡处理
醉酒导致交通意外死亡处理 刘某,男,57岁,岳阳经开区西塘镇仁长村民,泥瓦匠。前段时间,同村王某在岳阳市云溪区新建厂房,口头雇佣以160元/天,雇佣其一同前往去建筑。在晚上下班后,由于当地停电,19.30左右,王某带领刘某等四人准备外出去洗澡,在无红绿灯及人行道的双车道大路边上,双双并排行走。被徐某醉酒骑摩托车从背后撞飞20米后,当场身亡,当场留下数摊徐某的呕吐物,皆酒臭之味。后交警赶至,将徐某送至医院抢救后,无生命危险,现已康复。现交警划分责任为徐某85%,刘某因为是二人并排走,人走在靠近车道边,负15%。请帮助确认划分是否合理,以及善后赔偿应该怎么处理,谢谢。另,此摩托车无任何保险。
2014-03-28 19:27 540221……(湖南-岳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3-28 19:32
徐某是要承担全责的,并承担刑事责任
2 朱君秀律师  2014-03-28 19:29
答:合理。肇事者按照百分之八十五承担责任。
3 孙新律师  2014-03-28 19:41
一般由交警出具的责认认定书划分责任。
4 游修艳律师  2014-03-30 11:52
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一般是专业客观的,死者在行车道上行走,没有走人行道,有一定过错,应当承担一定责任。徐某醉酒驾车,致一人死亡,应当承担交通肇事刑事责任。具体赔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计算,本人是西塘人,可与本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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