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公司要我主动写申请岗位调整报告,这样可以吗? 我于2003年6月分和集团子公司签订合同,并工作到2006年3月份,2006年3月份,因业务整合,我被集团公司总部调派到现在的分公司工作,并和集团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到2009年12月31日。现在分公司口头通知我说没有合适的岗位给我,要我主动向集团公司打岗位申请报告,请问这样合理吗?如果到时候集团总公司也不给我安排岗位,这样算是自动要求离职吗?打这个岗位申请报告对我以后的经济赔偿是否有影响?
2009-02-24 09:44 镟子(湖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程才律师 电话:15853131112 2009年02月24日 10时24分
最好不要主动写,由分公司要写为宜。无法定情况公司不得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打报告对你不利可能对经济赔偿有影响,要具体分析,不要落入单位的圈套
2 110网律师 2009-02-24 09:47
合理,不算离职.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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