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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您好! 根据2010年购房合同 开发商本应该2011年年底完善各公共基础设施交房给我们
律师 您好! 根据2010年购房合同 开发商本应该2011年年底完善各公共基础设施交房给我们 律师
                      您好!
      根据2010年购房合同 开发商本应该2011年年底完善各公共基础设施交房给我们,现在开发商非但违约不交房,还扣押房产证为要挟,以卖房卖得太便宜为主要理由,索取合同以外高额费用,并于2014年3月12日把现居居民水电切断作威胁。去县政府跑了几次,绕来绕去找不到具体的负责人。我们现在到底要怎么维权?盼复
2014-03-16 21:24 短信用户(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4-03-16 21:44
开发商很明显属于违约了,你们收集好证据直接发律师函或者诉讼解决!
2 刘振海律师  2014-03-16 22:22
对方违约要双倍退定金或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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