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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满10年以上,没签劳动合同,可视为无固定期合同工吗
工龄满10年以上,没签劳动合同,可视为无固定期合同工吗 我在一个政府行政单位里做了10几年的临时工了,一直没签合同。可视为可视为无固定期合同工?现在生病了,如果生病请假半年可视为自动辞退?如果被辞退,我能得到哪些补偿?或者可以做提前病退处理吗(现在38岁)?病退工资能有多少?社保、医保、公积金怎么交?有什么照顾性政策?
2010-10-15 10:24 UrZ8440(福建-厦门)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0-15 11:31
请你与单位具体协商处理为好。
2 110网律师  2010-10-15 15:09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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