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劳务纠纷
劳务纠纷 我在本公司上班4年,公司从未找我签订任何合同,现在公司已转给另外老板,请问我能否找公司赔偿。
2014-03-11 13:44 159R(重庆-万州)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3-11 13:49
这是可以 要求公司赔偿的
2 孙新律师  2014-03-11 13:46
可以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3 110网律师  2014-03-11 13:51
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
4 110网律师  2014-03-11 13:52
可以要求赔偿。
5 乔春长律师  2014-03-11 14:21
可以。
6 谢方琴律师  2014-03-11 14:28
可以要求单位赔偿
7 110网律师  2014-03-11 15:54
可以找劳动监察大队
8 110网律师  2014-03-11 17:06
您好  根据您所述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详细欢迎来电咨询!!
9 冉兵律师  2014-03-11 18:07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无果,立即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