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 请问下,去年应该过年发的年终奖,但因为老板说有些员工回家了没办法评分(所谓的绩效),然后就法了一个月的工资,因为我的奖金稍微多点,我跟老板提出多发点,后来老板说因为全公司都是发的一个月工资,如果我要提前预支这笔钱,那么就要写一个借款单,大意是问公司借款,到第二年也就是今年的7月份之前发,但是今年年后,我提出了离职,现在公司要我归还这个钱,应该吗。还有离职了,公司也同意离职,就因为没有从离职日起待满一个月,扣半月到一月的工资,这个有法律依据吗。
2014-02-24 13:33 jy0071……(江苏-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韦东律师 2014-02-24 13:51
可以录音用来推翻借款单这个证据。如果没有其他证据,一般这笔“借款”需要归还。最后的工资应当以实际工作天数计算,扣半月或全月的工资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另,如果单位存在未足额支付加班工资等情形,且你也没有书面离职的话,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需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2 110网律师 2014-02-24 14:03
您好:
如果您存在加班并且有证据证明,您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
如果您存在加班并且有证据证明,您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
3 110网律师 2014-02-24 14:25
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维权
4 曾金峰律师 2014-02-25 08:59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5 王一流律师 2014-02-25 10:39
既然是工资不是借款就不需要还,既然单位已经同意离职就无权扣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