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补偿的问题 律师,你好。我们深圳公司今年7月要搬迁到东莞新厂,公司给出的通告是一年补一人月买断工龄,到东莞要重新签定劳动合同,但我们的合同是无固定期的。这样公司是不是违法。我们要求赔偿我们一年两个月和我们的加班费,五险和住房公积金。我们这样的要求是不是合理。谢谢
2014-03-09 21:12 8888求助……(广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4-03-09 21:13
你好,你这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不肯赔偿就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 110网律师 2014-03-10 10:41
要有证据证明加班事实,协商解除没有赔偿两个月之说,协商不成的,你们拒绝随同迁入东莞,公司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