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申请双薪和加班费赔偿吗? 您好,我是平阳人,在2008年7月份进单位到现在都没有签劳动合同,并在2009年6月份单位又强加给我15个夜班的任务(通宵的),如不加班就不给奖励金(300元),加班也没有工资和补贴,这样子我等于是一个月上了45天班了,15个晚班是白上了,单位的做法对我是极不公平,请问我能不能向单位申请未签合同的双薪赔偿和加班费赔偿,有法律依据吗?单位该不该支付我这些赔偿金呢?谢谢律师为我解答。
2010-10-14 02:36 euP6177(浙江-温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0-14 17:19
可以这样主张。建议申请劳动局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