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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和社保的赔偿
加班费,和社保的赔偿 我09年2月25日至10年1月15日在西单李宁上班 ,在这期间公司没有加班费和上保险(我是外地农民工)我是属于北京智联易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派遣到西单新一代李宁上班的,合同上写着标准工时,但是我经常加班可有不给加班费我想请问您对于加班费和保险的标准怎么界定 ,又如何计算呢?谢谢
2010-05-10 21:33 黎春艳(北京-丰台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5-10 21:42
标准工时为每天8小时,每天的延时加班费为日工资*150%,周六日工资为日工资*200%,节假日为日工资*300%,保险费用应由派遣公司支付,仲裁的话 要求两方承担连带责任
2 谷友军律师  2010-05-10 22:06
已经一对一回复。
3 孙新律师  2010-05-10 22:31
诉讼实务中加班费的证据一般由劳动者负举证责任,所以如果你有加班应取得相关加班的证据
4 孙新律师  2010-05-10 23:15
加班费按照你的日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平时加班为150%,周六日为200%,法定假日为300%.社保费用按照员工每月工资为基数计算.协商不成,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5 赵江涛律师  2010-05-10 23:15
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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