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我不想续签。由于我是3月6号为合同期满日。公司告诉我说 合同到期我不想续签。由于我是3月6号为合同期满日。公司告诉我说,3月6号终止合同的话,保险缴纳日期未到,最后1月不能缴纳保险。导致我无法领到1月的补偿金。公司这样做合法吗?不合法的话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2014-03-06 11:22 短信用户(山东-青岛)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03-06 11:32
你好 如果未到缴费日期 应该无法交纳
2 张晓雪律师 2014-03-06 14:33
一般保险缴纳是月中旬,你月初终止劳动合同,单位无法给你缴纳最后一个月的保险,是合法的。
3 110网律师 2014-03-07 11:03
最后一个月也应缴纳社保,合同期满不续签的话一般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