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 今天单位提出要解除劳动合同,我刚登记结婚,想请婚假,单位就要接触劳动关系,我签的一年的合同,6月3日入职,合同签的8月2日转正,结果到现在都是给我试用的工资,我上的是综合工时,每天八小时,单休,算不算超出标准的工时了呢?单位应该怎么赔偿我,我是否要去劳动仲裁告他?
2010-10-11 19:23 恋单(天津-和平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0年10月11日 19时36分
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2 李玉更律师 2010-10-12 08:32
可以要求补发工资,并给以经济补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3 齐志龙律师 2010-10-12 11:14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对方支付加班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或者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有需要电话 咨询或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