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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清算剩余财产的分配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剩余财产的分配 新公司法第187条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如果一个公司要清算,最后剩余财产的分配,能否可以不按出资比例分配,而是分配到某一个或几个股东手上,其余股东无分配?是否只要有股东会通过,有股东会同意分配方案的决议就行了?谢谢!是否有哪部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
2009-02-20 12:03 honeyj……(北京)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刘锐律师  电话:13552201295  2009年02月20日 13时46分
当然可以了,只要不分配的股东同意。
2 110网律师  2009-02-20 12:42
可以参考公司法
3 孙新律师  2009-02-20 13:52
可以协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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