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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时公司支付经济补偿但是没有支付保密费,这样的保密合同有效吗?
离职时公司支付经济补偿但是没有支付保密费,这样的保密合同有效吗? 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甲方支付给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共计22,944.99元(大写:贰万贰仟玖佰肆拾肆圆玖角玖分),并在本协议签署后打入乙方个人账户。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2.乙方承诺并遵守和甲方于2013年11月30日签署的《商业秘密保密合同》内容及乙方所掌握的甲方任何商业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本协议内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承认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
3.乙方承诺并遵守《商业秘密保密合同》中的竞业限制协议义务。
请问:公司未支付第2.3条的费用,这样的保密合同有效吗?
2014-02-17 16:22 zhfan_……(江苏-苏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2-17 16:47
如果没有给你补偿金,对是不产生效力的
2 110网律师  2014-02-17 16:23
保密合同对你不生效
3 110网律师  2014-02-17 16:41
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
4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4-02-19 17:29
没支付无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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