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关于劳动合同以及社会保险的问题! 情况是这样的:我一朋友上班两年,公司一直没有按国家规定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以及缴纳个人保险。现在他们公司有人离职了就把公司告了,要求补偿,说是按国家规定,平均工资一个月2000元的话,一年可以得到补偿金2万多,现在他们公司因为这个问题要给他们剩下来的员工签正式的劳动合同。我朋友不明问题如下:
1.如果签合同的话,要将日期写为哪天,是从两年前他上班的那天算起,还是从现在算起?
2.因为即使不涉及基本工资问题,也会有个人保险未缴纳的问题,这样的话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将之前应缴纳的保险都补上?
3.如果不签合同,也就意味着要离职,离职的话是否可以得到应有的补偿金,具体数目应该怎样算?如果上告的话应怎样操作?
非常感谢各位律师在百忙之中给予的解答!
1.如果签合同的话,要将日期写为哪天,是从两年前他上班的那天算起,还是从现在算起?
2.因为即使不涉及基本工资问题,也会有个人保险未缴纳的问题,这样的话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将之前应缴纳的保险都补上?
3.如果不签合同,也就意味着要离职,离职的话是否可以得到应有的补偿金,具体数目应该怎样算?如果上告的话应怎样操作?
非常感谢各位律师在百忙之中给予的解答!
2009-02-19 15:06 兜兜飞(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2月19日 15时07分
可以申请仲裁
2 刘锐律师 2009-02-19 16:00
你朋友的情况比较多,算补偿要具体,建议委托律师帮你详细计算。
3 孙新律师 2009-02-19 16:34
申请仲裁
4 赵江涛律师 2009-02-20 00:23
申请仲裁 解决
5 王忠新律师 2009-02-20 11:00
建议你找律师面谈,这样的合同应当慎重,即要能够主张双倍工资赔偿,又要考虑保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