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是否需要按照合同说的提前90天提交书面申请,是否可以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提前30天就行了?
是否需要按照合同说的提前90天提交书面申请,是否可以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提前30天就行了? 是否需要按照合同说的提前90天提交书面申请,是否可以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提前30天就行了?
公司跟我们签的劳动合同中有这么一条:乙方离职必须提前90天提交书面辞职申请,经过甲方批准后,待交接完毕后,甲方公司方才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做自动离职处理,不予以结算工资,乙方还必须额外向甲方支付五千元违约金。请问这样规定合法吗? 还有,合同规定的辞职要经过公司批准,这项条款合法吗?
2014-01-08 15:10 叶蓝一季(广西-桂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钱亚芳律师  电话:13516808493  2014年01月08日 15时17分
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提前30天就行,公司规定违法。至于违约金只有在提供专业技术培训的情况下规定服务期,然后未满服务期辞职才能规定。
2 110网律师  2014-01-08 15:17
除特殊情况,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违约金,违约金条款无效。
3 110网律师  2014-01-08 15:40
除特殊情况,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违约金,违约金条款无效。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