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超车的时候和同道行使的汽车发生轻微刮蹭,当时我没有感觉到直接就开车走了
超车的时候和同道行使的汽车发生轻微刮蹭,当时我没有感觉到直接就开车走了 1月3号我超车的时候和同道行使的汽车发生轻微刮蹭,当时我没有感觉到直接就开车走了。1月4号对方在路上遇到了我。说3号那天我超车的时候刮了他的车。导致他躲避的时候一打方向碰到了旁边骑电动车的人。3号当天他报了交警队。这算是逃逸吗?4号他遇到我的时候把情况告诉了我。我也积极配合,去看了骑电动车的车主。然后我俩又去了交警队,当时因为周末,没有人受理。我想知道这个责任应该怎么划分。我俩都要承担哪些责任?
2014-01-05 19:33 485512……(河南-洛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4-01-05 19:41
等待交警进行责任认定。
2 王来江律师  2014-01-05 19:39
有交警认定事故责任。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1-05 19:58
交通事故中的逃逸,是指为了规避法律的追究而脱离现场
所以,只要你提供证据证明你当时是并不知情而离开现场,并非因为规避法律追究离开的现场
4 110网律师  2014-01-09 08:54
你最少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相关法律问题